为挖掘在全国空气检测及治理行业领军企业为产业作出卓越贡献的中坚力量的优质工程项目、优秀品牌、优质产品,通过品牌盛典宣传推广,在行业内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和奋斗精神,推进我国净化工程、CMA检测等产业发展,展现净化行业企业奋发有为之势和辉煌的创新成果,达到发挥行业标杆示范引领的榜样作用,推动我国净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湾区十佳品牌奖、净化行业“领军人物”、净化行业优质示范工程奖、5A信用企业奖、优秀企业奖、爱心企业奖、优质供应商等奖项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依法登记注册并且合法实际运行的检测、净化、消杀行业相关企业,可申请相关企业类奖项评选;
依法登记注册并且合法实际运行的检测、净化、消杀行业相关企业负责人或相关个人,可申请相关个人类奖项评选;
依法登记注册并且合法实际运行的检测、净化、消杀行业相关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负责人,可申请“领军人物”奖项评选。
二、评选时间
(一)资料报送时间:2023年12月06日—12月20日
(二)专家评审时间:2023年12月20日—12月25日
(三)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12月31日
备注:颁奖典礼拟于2024年1月9日,于行业协会年会《行业协会第二届四次会员大会暨高质量发展论坛大会》上同期举办。
三、评选奖项
(一)企业类
1、2023年度净化行业优质示范工程奖
2、2023年度净化行业 5A信用企业奖
3、2023年度净化行业 十佳品牌奖
4、2023年度净化行业 优秀企业奖
5、2023年度净化行业湾区环境贡献奖
6、2023年度净化行业优质供应商奖
(二)个人类
1、2023年度净化行业优秀个人奖
2、2023年度净化行业“领军人物”
3、2023年度净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
四、评选奖项条件和要求
申请奖项评选的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企业类
1、2023年度净化行业优质示范工程奖
评选条件:检测、净化、消杀工程项目是从2023年1月1日后开始启动并且在2023年11月31日前通过相关单位验收完成的。
申请要求:参评的工程项目介绍,项目已经获得的行业奖项、项目示范性说明。包括:
(1)参评的工程项目介绍(项目的详细介绍、项目合同信息);
(2)项目已经获得的行业奖项(如果没有无需提供);
(3)项目具有示范性的证明材料(项目特点及创新性等)
2、2023年度净化行业 5A信用企业奖、湾区十佳品牌奖、优秀企业奖、湾区环境贡献奖、优质供应商奖
评选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并且合法实际运行的检测、净化、消杀行业相关企业,可申请相关企业类奖项评选。检测、净化、消杀工程项目是从2023年1月1日后开始启动并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相关单位验收完成的。
申请要求: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得到授权)品牌,近1年(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营业额及项目工程数量,企业介绍(2023经营规模、纳税等级报告、增长等)
(1) 年度内实际所完成检测或污染治理工程总量
(2)年度内实际完成工程资金总金额
(3)当年度承接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治理工程项目数量
(4)企业管理能力
(5)产品研发与生产能力
(二)个人类
1、净化行业优秀个人奖
(1)评选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并且合法实际运行的净化行业相关企业总工、净化技术负责人,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在净化领域相关期刊发表过文章或主持过净化工程项目,每个企业限申请1人。
(2)申请要求:参评个人介绍(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主要事迹材料、已经获得其它相关奖项的说明;其它证明(申请人发表的论文、文章、专利等)。
2、2023年度净化行业“领军人物”
评选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并且合法实际运行的净化行业相关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负责人。还应符合以下评选标准:
(1)影响力:净化行业发展过程中重大经济事件和经济现象的当事人,以及引领行业发展或对行业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力的企业家。
(2)领袖力:顺应行业趋势,拥有先进经营理念、科学管理水平的企业领导人或中国净化行业各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
(3)创新力: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工匠精神,并具有科学的理念和预见的企业领导人。
(4)否决项:评选候选人及其所在公司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负面事件。参评人如有违规违法行为、失信企业、有重大经营事故企业,一票否决。
申请要求:参评个人简介、个人诚信报告、主要事迹材料、已经获得其它相关奖项的说明;企业介绍(2023经营规模、纳税等级报告、增长等)。
3、2023年度净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
(1)评选条件: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企业净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的项目具有示范性、创新性,每个企业限申请1人。
(2)申请要求:净化工程项目介绍(项目概况、示范性、创新性说明),项目负责人介绍(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其它证明(申请人发表的论文、文章、专利等)。
五、评选申请程序和要求
(一)净化行业“领军人物”奖项评选在全国范围内由企业自愿申请,参评企业和个人提交报名表,提供个人主要事迹材料及高清照片,企业介绍,并发送至深圳市室内环境监测治理行业协会指定邮箱:438778559@qq.com
(二)净化行业奖项评选在全国范围内由企业自愿申请,向我行业协会申报。原则上每家企业申请的奖项不超过2个。
(三)申请企业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需提供税务等级报告、企业征信报告等,如发现虚假材料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四)行业协会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协会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专家评审和公示,遴选各个评选奖项并向社会公布。
六、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二)企业简介(需加盖公章);(三)2023年度净化行业奖项参评申请表;(四)参评的工程项目介绍(优质示范工程奖、优秀项目经理);(五)个人类奖项申请人简介(需加盖公章);(六)获得的奖项、证书、专利等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七)其它申请要求中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2023年度净化行业奖项评选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二)申请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三)协会对接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报条件且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符合申报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申报人需在申报受理截止日期前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的,视为放弃申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项评选:①不满足本通知申请的有关要求的;②申请单位在申报前2年内被列入失信信息名单等情形的;③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发现有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④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情形的;⑤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申请工作安排
2023年度净化行业奖项评选申请材料的接收、整理和汇总等工作由深圳市室内环境监测治理行业协会秘书处承担,请各会员企业于2023年12月20日17点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版保持发送给协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3698号泽华大厦1020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及电话:熊燕 18123658917 电子邮箱:4387785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