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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关于征集环境保护类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文章来源:来源:互联网      发表日期:2018年03月01日

各有关单位:

一、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一)有良好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

(二)环境科研、环境监测和环境治理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且从事环保相关专业5年以上,熟悉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

(三)工程概预算和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相关专业5年以上,熟悉国家和省市工程造价、财务管理和会计等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并对环保领域相关事项较为了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现场考察和评审工作(外地专家愿意来深圳参与项目现场考察和评审),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如身体条件允许,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或申请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由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按要求填写“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环境保护类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于2018年3月31日之前将纸质版送至(或邮递至)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12楼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技术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angchangde@szhec.gov.cn

(联系人:梁常德,0755-23882962)

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

2018年2月28日